各专业部(校区)、相关学生:
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,根据市人社局《北京市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京人社能发〔2025〕10号)第二十三条(三)相关规定,学院拟对2名同学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,自本公示期满之日起,即视为自动退学。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请专业部(校区)负责将本公示内容通知到相关学生本人。学生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反映。公示期满后,学院将对相关学生作退学处理,并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内注销学籍。
公告时间:2026年1月15日至1月21日
联系人:朱老师 联系电话:69266353
特此公告
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
2026年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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